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053

10053.“这是给

10053.“这是给耶和华的燔祭”表主之人身的荣耀。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燔祭”是指主之人身的荣耀。犹太民族有祭牲和燔祭;“祭牲”表示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真理的植入;而“燔祭”表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而表示完全、彻底的重生。然而,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祭牲”表示将邪恶与虚假从祂源自母亲的人身当中逐出并植入源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而“燔祭”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这种合一就是“荣耀”所表示的。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将其人身作成神性真理,还通过分阶段地将这人身与在祂里面,系其生命的本质存在的神性良善合一而将祂的人身作成神性良善,从而与耶和华为一。祂生命的本质存在就是那与人同在、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之物;它就是神性良善本身或神性之爱。不过,关于这些事,可参看9194, 9315e, 9528e节提到的地方所作的说明。至于主将源自母亲的一切人身之物逐出,直到最后祂不是她的儿子,可参看9807节。
  在论述主的地方,荣耀表示将祂的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因而与耶和华祂的父合一,祂通过这种合一而将祂的人身也作成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在论到耶和华或主时,提到动词的“荣耀”和名词的“荣耀”或“荣光”(译注:glory和glorification)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这些经文:
  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肉的必一同看见。因为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以赛亚书40:5)
  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8)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却要升现照耀你!祂的荣耀要现在你身上。列族要走向你的光。(以赛亚书60:2, 3)
  这些经文论述主,“耶和华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耶和华的荣耀”(9429节)。神性真理并非来自任何其它源头,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响声,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由于祂就是主,故祂是耶和华自己,因为祂说“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
  也正因如此,主被称为“荣耀的王”,如诗篇:
  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古老的门户啊,你们要被举起!那荣耀的王将要进来。荣耀的王是谁呢?就是有力有能的耶和华,战场上的勇士耶和华。(诗篇24:7-10)
  主在此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荣耀的王”,祂用神性真理来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征服它们。这一切是通过祂在世时的人身实现的(参看9715, 9809, 10019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有力有能的耶和华”,以及在以赛亚书被称为“勇士”或“英雄”: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耶和华的荣耀”是指从祂的神性良善,也就是耶和华或父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此处“成了肉身”的“圣言”是指主,这是不证自明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荣耀”也是。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来临。(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进入祂的荣耀”表示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因而与耶和华或祂的父合一。因为耶和华父是神的本质存在,神在其本质存在上是神性之爱,因而也是神性良善;“进入祂的荣耀”表示人身与那良善的合一。
  由此明显可知在下列经文中,“得荣耀”表示什么: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同一福音书:
  这些事门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稣得了荣耀以后,才想起……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刻到了。祂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响声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16, 23, 27, 28)
  又: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立刻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由此明显可知,主的人身与在祂里面并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本身的合一就是“荣耀”,因为经上说“神要因自己荣耀祂”。由此也明显可知,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也就是祂的最后试探而完全实现。主通过与地狱的争战,也就是试探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528, 9937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在约翰福音亲自教导,当祂得了荣耀时,神性真理就从祂发出: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就是我要差给你们的真理的灵,不是凭自己说话。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给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3-15, 28)
  “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818节);经上在此说,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在另一处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14:10, 11; 3704节);这些话也描述了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的合一。因此,荣耀或合一是相互的,这也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你的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儿子”是指神性人身。“父”是指主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3704, 7499节);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2921, 6303, 8865节);主是一个人形式的神性本身,或耶和华(参看9315节所提到的地方)。
  

天堂与地狱 #58

58.最后,必须说明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属天的奥秘 #1728

1728.“他是祭司

1728.“他是祭司”表示爱的神圣,这从圣言中“祭司”的含义清楚可知。主有两个角色,即:君王和祭司。君王或王权表示神圣真理,祭司或祭司职分表示神圣良善。前者是神性属灵的,后者是神性属天的。作为君王,主以神性真理掌管宇宙中的每一个事物;但作为祭司,祂以神性良善掌管每一个事物。神性真理是祂的整个国度无处不在的秩序本身,该秩序的一切律法就是真理,或永恒的真理。神性良善则是该秩序的真正本质,它的每个方面,或每个点都是怜悯。这两者,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都归于主。如果唯独神性真理是祂的,那么没有一个凡人或灵魂能够得救,因为真理会将每个人都判入地狱。但神性良善,也就是怜悯的本质,会将每个人从地狱提升到天堂。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就是犹太教会中君王和祭司所代表的;麦基洗德作为撒冷王和至高神的祭司,也代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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